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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都昌县4岁男孩在卫生所输入——穿琥宁 过敏死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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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12年3月12日晚6时50分许,江西都昌县春桥乡发生一例医疗死亡事故,一位活泼可爱的4岁男孩在村卫生所治疗时注射穿琥宁,导致男孩过敏,医生在抢救不及时造成了该小孩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都昌县医疗事故处理中心和春桥乡ZF领导对该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。
   小孩发烧,卫生所内治疗意外死亡
   3月15日上午,记者前往事发地点——春桥乡春桥街道朝阳卫生所。记者看到一栋陈旧的两层居民楼,面积不到100平方米,门诊、药房和注射室全部集中在一楼,一条醒目的“医德何在,杀人偿命”的条幅悬挂在卫生所面前。
   记者找到死亡小孩的母亲,现年37岁的石春凤是春桥乡朝阳火烧湾村人。说到事情经过的事情,石春凤伤心地把事情经过向记者进行了说明。她的儿子名字叫游权权,现年4岁,在新街一新幼儿园读中班,3月12日下午4时30分放学,她到幼儿园接儿子回家,发现儿子脸上红,有点发烧,于是她拿出家里的体温计对儿子进行量体温,结果显示38.8°。
   看到孩子发高烧,石春凤把儿子游权权带到附近的朝阳村卫生所进行治疗,卫生所的彭新民医生为她儿子进行测量体温显示39°,做好皮试后,彭医生便开了三瓶药水为游权权进行输液。打完两瓶点滴,游权权没有什么反应,在打第三瓶的时候,不到2分钟,该小孩出现脚痒症状,“不停地用脚把鞋子踢掉。”发现儿子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后,石春凤赶紧叫来彭医生。
  “当时彭医生正在帮其他病人配药,等他配完后,小孩就出现头往一边倒。”石春凤说,彭医生跑了过来将儿子打点滴的开关关死,又忙着跑到药房找药,并通过点滴的针头为游权权注射,可是没有任何效果。
   发现情况不对劲,彭医生迅速向乡卫生院原张院长打电话求助,根据张院长安排,彭医生跑到400米外的乡镇卫生院拿药,并带来氧气和医护人员进行抢救,但是抢救没有挽回游权权的生命。
    赤脚医生行医,多次发生过敏现象
    针对游权权的意外死亡,记者找到了事发现场的余先生,当时他由于感冒在该卫生所打针,63岁的余先生证实了石春凤所反映的事情经过。很多群众对游权权的无辜死亡表示惋惜,周女士向记者讲述:“多么活泼可爱的一个孩子,中午还在我家门口玩耍,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。” 
  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,该医疗所存在的不良反应引起了记者的关注,一个面积不到100平方米的村级医疗所,条件设备和人员都很落后,一个普通的2层民房改造出来的朝阳村卫生所竟然经常接诊30多病号。
   因为收费便宜方便,所以农村很多人都在那卫生所看病。据了解,出事的当天上午,该所就接受了30多人点滴治疗,而该医疗所只有两名赤脚医生,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,彭医生把自己的爱人叫来帮忙。多民群众向记者反映,春桥乡卫生院的接诊病人都没有那么多,加上天气多雨潮湿,感冒易发,忙碌情况经常在该卫生所出现。
   邱先生向记者介绍,彭医生看病经常违规操作,总是先打点滴再补药单,病者家属想了解药物情况都问不到什么药,“我还经常看到有人骑车送药上门的现象”。对于彭医生看病不开药单的事情,很多群众进行了证实。
   就在事发当天上午,春桥乡官桥村有位3岁的女孩也出现了穿琥宁过敏症状,幸好处理及时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。在采访时,一位游先生告诉记者,上次他父亲在该卫生所就出现了药物过敏症状,“感觉胸闷不适之后及时处理了,出于侥幸。”
   彭新民现年57岁,春桥乡朝阳彭坂上村人。知情人彭女士向记者说:“彭医生是位好医生,行医35年,没有出现过失误。因为地势原因,都昌湖口两县边境村庄不少人都找他看病,没有想到这次出现了这么大的事情,看到他跟死者爷爷下跪承认错误,我心里很难受,一个失去了亲人,一个名誉受到了极大的打击,双方的精神压力都很大”。由于彭医生的怠慢和麻痹,直接导致这次游权权的无辜死亡,而且给彭医生的从医生涯进行了否认。
  事故认定,卫生所负全责
  经春桥乡卫生院杨院长电话了解,记者得知游权权是因为用了中成药穿琥宁过敏导致死亡,彭新民医生已经承认了全部责任。便于对穿琥宁的了解,记者拨通了都昌县人民医院杨医生的电话,杨医生告诉记者,该药不需要做皮试,主要起消炎作用。“现在都昌县人民医院外科不用那药了,曾经差点也是那药出了人命。”杨医生说。
  由于事故还在处理过程中,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仍然没有达成一致。据负责处理该事故的春桥乡ZF黄副乡长介绍,乡ZF高度重视该医疗事故,3月14日,都昌县医疗事故处理中心成员冯主任和邵副局长表明了观点,类似医疗事故,就是彭医生负全责,最高赔偿标准为10万元封顶。在多次协商后,彭医生提出了12万元的赔偿标准,死者家属表示难于接受,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下午,事故双方代表仍然在协商处理当中。

发布于 2012-03-17 12:19:26 IP 属地·中国|江西省|抚州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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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药只听说过,从未用过! 为什么制药厂不承担一点责任?责任为什么全在我们这些赤脚医生身上?!!!!
  • 2012-03-17 13:07:57 · IP属地·中国|江苏省|宿迁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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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应该停业,罚款。不应医生自己承担。
  • 2012-03-17 14:37:11 · IP属地·中国|河北省|保定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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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脚医生一辈子。。。白了
  • 2012-03-17 14:37:58 · IP属地·中国|河北省|邯郸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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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中国医疗的悲哀!
  • 2012-03-17 15:56:38 · IP属地·中国|四川省|眉山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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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游安民 于 2012-3-17 19:24 编辑 事件的处理结果出来了——安全行医35年 57岁赤脚医生首次向家属下跪认错 、赔偿人民币17万元。
  • 2012-03-17 16:39:31 · IP属地·中国|江西省|抚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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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游安民 于 2012-3-17 19:31 编辑 可怜我那同行啊!赔理又赔钱,这难道是我们当医生的过错吗?赔偿费17万这得看多少号病人输多少瓶液才能挣到,大家接受教训吧,有风险会过敏的中药制剂千万不要乱用!!!
  • 2012-03-17 16:43:48 · IP属地·中国|江西省|抚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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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绝对是国家政策法律不建全造成的,药物过敏不是医生的责任!
  • 2012-03-17 16:57:11 · IP属地·中国|江苏省|盐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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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注射剂最好是不用,特别是你不了解没用过的病人。 这年头中药注射剂出问题的太常见了,我早就N年没用中药注射剂了。
  • 2012-03-17 17:16:43 · IP属地·中国|湖北省|黄石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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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会判定是医疗事故而不是医疗意外呢!
  • 2012-03-17 17:21:47 · IP属地·中国|广东省|湛江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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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说说这件事公平吗? 药物过敏属于意外,这种意外谁也无法避免,判定医疗事故我觉得有点冤。 毕竟事情定性是一回事,赔钱是另一回事,大家觉得呢?
  • 2012-03-17 17:36:45 · IP属地·中国|湖南省|邵阳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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